新華社北京9月9日電 當前,食用農產品中農藥、獸藥殘留問題引發社會關注。國務院食品安全辦主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局長畢井泉日前表示,食藥監總局將進一步加大食品中農藥、獸藥殘留治理,健全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保障體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監二司司長馬純良說,去年7月,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同農業部、工信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計劃用一年半時間,開展以“六整治、六規范”為目標的專項治理整頓。目前專項治理整頓已進入集中整頓階段,各級食藥監部門正大力開展六項工作:一是整治規范獸藥的生產經營行為;二是整治規范獸藥的使用行為,提高安全用藥水平;三是整治利用互聯網發布獸藥信息及銷售行為;四是整治畜禽水產品市場銷售;五是整治餐飲業采購畜禽水產品行為;六是整治獸藥超標問題。
“要把最嚴謹的標準落到實處。”畢井泉說,有機食品必須名實相符,產自良好生態環境,不得檢出農藥、獸藥,不能讓虛假的有機認證貽誤中國有機農業。綠色食品必須按照生產規程要求,按規定限量使用限定的化肥、農藥、獸藥,或者不使用化學物質。無公害食品中,允許使用的農藥、獸藥殘留不得超標,重金屬不得超標。
據了解,食藥監總局今年2月發布《關于動物源性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獸藥殘留若干管理規定的公告》,明確動物源性食品生產者應嚴格落實原料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嚴把進貨關。同時,食藥監總局加強與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源頭監管部門的主動銜接和溝通協作,督促強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治理。
畢井泉表示,針對食品中農藥、獸藥殘留問題,將堅持問題導向,加強源頭監管。同時,將加大檢查抽檢力度,各地要開展農藥獸藥殘留檢查和抽樣檢驗,對檢查和抽檢發現的問題,要查清產品來源和流向,查清生產經營者違法事實,依法從嚴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所有違法處罰案件,都要處罰到人,向社會公開處罰結果。